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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籍不废除 人民不幸福
myliu1970 发表于 2006-5-21 1:06:11

户籍不废除 人民不幸福

 

据专家称,对本国公民的迁徙自由权进行限制的户籍制度在全球仅存于中国、朝鲜和贝宁三国,可见实现公民迁徙自由早已是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。

剥夺中国公民自由迁徙权的法律依据源自1958年制定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,此条例历史性地把公民的户籍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,且具有世袭性,被划为农业户口的公民,只能居住在指定农村,作为非农业户口的公民则居住在指定的城镇。条例第十条规定“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;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;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。”此项规定仍在被北京、上海等大城市不遗余力地执行,理由是控制城市人口规模。

中国1985年推选了居民身份证制度,与户口登记制度并行,二十多年过去了,没有看到身份证取代户口登记的征兆,令人费解,由此严重制约了中国人权状况的改善。废除限制公民迁徙自由(并损害公民经济权利)的户籍制度,必将对中国的法制、经济、人权等领域产生历史性的推动作用,将载入史册,理由如下:

1)1958年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无情剥夺了当时依然有效的1954年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迁徙权利,与宪法基本规定相抵触,理应宣布为违宪,并予以废止。尽管之后的1975年宪法、1982年宪法取消公民享有自由迁徙权(实际已经被剥夺)的条款,但从程序上讲,法律应该符合宪法,而不是相反。修改宪法以绥靖一部法律,是对基本大法最高法律效力的亵渎,是国家法制不完善的体现。废除违宪的户口登记条例,不仅可以还宪法以尊严,而且可以开创中国法制建设的新纪元。

2)户口登记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,在城乡严格分立的二元体制下,为保证城市人口福利供给和控制城市规模,严格控制城乡之间、城市之间人口流动而设,当今市场经济推行都14个年头了,作为生产要素中最重要、最活跃的劳动要素(亦称人力资本)的流动受到限制,对市场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功能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。中国经济要持续增长,要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,人力资本流动障碍不清除是难以想象的。

3)与户口登记制度相配套,倍受社会谴责的收容遣返制度已经废止,通过户籍制度限制公民流动已是不再可能,它的历史使命已经终结,应当予以废止。当前南方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,外来人口已经远远超过了本地人口,如珠三角的深圳和东莞,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比例平均达到10:1。让近90%的城市居民不享有市民应有的权利,是社会主义的悲哀,也是中华民族的不幸。在限制人身自由的农奴制废除一个半世纪后的今天,中国还存在着制约公民自由迁徙的户籍制度,不知国际社会对此有何感慨。

4)不合理、不公平、不人道的户籍登记制度阻碍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,不利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。放眼全球,发达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就是高城市化水平,平均超过70%,而中国仅有40%,比世界平均城市化水平50%还低。造成这一结果的重要原因就是不合理的户籍制度,高达1.4亿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而享受不到任何市民待遇,养老、失业保障与他们无缘,就连子女在城市接受法定的义务教育权利也被剥夺,成为中国的首陀罗。中国每年都涌现举世罕见的民工潮,户籍制度“功不可没”。城市不欢迎他们,不属于他们,只有过节回到阔别的农村家乡才获得一点尊严,挽回一点颜面,体验一点温暖,那里才是政府给他们指定的“精神家园”,不回家他们精神何以慰藉呢?漂泊的灵魂需要归宿,户籍制度正是民工灵魂漂泊的始作俑者。如果进城务工人员不能在城市安居乐业,提高城市化程度就成了一句空话,仅靠每年招考300万大学生对中国城市化提升是微不足道的,因为其中仅有20-30%的学生来自农村。

5)废除户籍制度有利于中国政府的廉政建设。当前中国外逃贪官达数千人之多,腐败之严重触目惊心。依仗着对户口登记管理权力而寻租各色官员、工作人员不计其数,北京、上海等发达城市,人们为了就业、子女上学而购买户口的现象屡见不鲜,而户口出售为权力掌控者提供了不尽的财富源泉。如何建立廉洁、公正的政府,其一是建立制衡机制,其二是减少政府的权力。建立制衡机制谈何容易,短期是不可能的,但减少政府权力干预的范围,可以迅速消除腐败的温床。一旦户籍制度得以废除,那些借户口管理之机索贿的掌权者鱼肉百姓将不可能。

6)废除户籍制度有利于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,有利于中国遵守国际人权公约。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,该公约在中国应该具有法律效力。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第12条规定公民有迁徙自由权,但户口登记条例明显挑战国际公约,不予废止何以树立中国文明大国的形象呢?中国政府正在努力使美国、欧盟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,在劳动要素都不能自由流动的情况下,还有何市场经济可言呢?弗里德曼曾言,市场经济的基石有三:自由、私有和竞争。在拥有全球最丰富劳动力资源的中国出现“民工荒”,直接折射出民工迁徙自由的缺失及由此权利受到损害之严重。

7)废除户籍制度不会出现中国社会秩序的混乱,更不会导致社会进步收益小于社会动荡成本的结果。许多人士(城里人)担心,如果废除了户籍制度,中国城市就会像印度那样贫民窟泛滥,种种犯罪剧增。这纯粹是杞人忧天,其实自从不得人心的收容遣返条例被废除后,民工该进城的都进了,并没有引发什么不良反应。中国已经有二十多年推行身份证制度的历史,以身份证制度取代户籍制度与国际接轨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。通过户籍把人分成三六九等,是对公民平等权利的粗暴践踏,是等级思想作祟的恶果。让民工子女平等地接受教育,不仅可以缓解未来老龄化给中国带来的压力,而且是中国成为世界强国的前提。通过户籍制度恶化外地人的生存环境,达到恶意排挤外地人的目的,这是一种隐性的“种族隔离”和歧视歧视制度,是文明社会的耻辱。

废除户籍制度赋予公民视为当然的自由迁徙权,西方发达国家公民已经享用了一个世纪之久的权利,在中国今天依然显得遥不可及。户籍制度的存废到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的时刻了,不能把涉及全民幸福的大事将由利益集团私下决定,在国家资源极其有限的情况下,把大量资源耗费于限制公民迁徙自由上,是国家之不幸,人民之不幸。户籍不废除,人民不幸福,社会不和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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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户籍不废除 人民不幸福
myliu1970发表评论于2006-5-21 1:19:24

好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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